1,第三方评估 在公众的印象中,对政府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大多是由政府机关主持并组织实施,标准也由政府拟定,评价结果与对政府机关的奖励及公务员的升迁挂钩。由于这些评价都是单方面的,在评价方法上以定性为主,评价结果往往带有主观性偏差,评估非标准化和非程序化操作导致评价质量不高。有专家认为,这种“体内循环”的考核机制,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频现的重要诱因。 在这样一种“大气候”下,借鉴国外经验,邀“第三方”来评估政府绩效的呼声日高。 事实证明,邀“第三方”评估政府绩效可谓好处多多。一是能有效提升评估的可信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报喜不报忧、遮丑护短、缺乏公允等弊端,确保评估的公正、客观、真实;二是能推动政府部门强化行政能力和效能建设,把目光从“上级”转向“公众”,把重程序和形式的工作方法转向重效率、效果和效益;三是能提高评估的质量,使数据收集更加全面,分析更加彻底,为民间机构的培育、发展和壮大,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找到了新的切入点。 更重要的是,这种由过程导向转为结果导向的“第三方”评估方式,还体现了政府从“行政为本”到“服务为本”的观念转变。它传递着这样一个积极的信号,我们的政府正越来越相信民间的判断力,相信民间能够为政府绩效做出科学、公正、中立的评价。在目前政府仍相当程度地垄断着政务信息的条件下,独立的第三方足以支撑一个科学评价的数据和信息。 2,窗口部门满意度调研 3,社情民意调研 社情民意调查,包含两个部分内容: 一 是了解公民的生存生活生产状态, 二 是认识他们对政府工作及其绩效的评价。 它相当于流行于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公民调查(Citizen Survey),可以说是这个概念的恰当的中文译法。结合美国国际城市/县管理协会(International City/CountyManagement Association,ICMA)关于CitizenSurvey的定义,我们可以把社情民意调查定义为这样一个现象:使用社会科学的调查和分析方法,对一个地方政府所管辖的居民的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公民的需求、行为特征、政策偏好及其对政府服务的评价,并确定公民对政府服务评价高低的决定因素,以利于政府改进服务。 这个定义赋予社情民意调查如下两个属性: 第一 地方公共服务性 它关注的对象无不与地方政府有关,地,方居民对地方公共服务的需求、对地方政府施政绩效的评价,这一点把它同用于其他目的的公民态度认知调查区别开来,如厂家向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商业调查、选民对候选人支持度民意调查,等等。 第二 科学性 它使用科学的调查和分析方法,从调查问题的设计,到调查对象的选择,尽力遵循随机抽样等科学调查的方法,并使用各种描述性和推论性统计工具处理调查形成的数据。 社情民意调查的内容,可以覆盖一切与地方政府有关的事务。按其内容和用途可以做如下种类区分: 1,全面社情民意调查:这种调查提供公民对地方政府的服务和地方生活质量的评价的信息,可充作公民对所在地方政府的综合评分。 2,政策调查:提供居民有关对地方政府的政策的态度、评价和偏好的信息。这类调查也可用于评估居民对政府计划建设的项目的使用率,以及居民对于政府新提供的付费服务意愿和能力。 3,行为调查:这类调查搜集有关居民在一定时间内的行为数据,为地方民选代表和官员提供有关政府项目的利用率和有效度等方面的信息。 4,需求评估:提供有关地方居民或居民中亚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 5,消费者调查:有关政府服务的使用者对有关政府工作人员、过程和结果的经验的调查。